※輔英科技大學公共事務暨校友服務室為辦理校友相關業務,以申請人自行提供之方式,在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與相關法令之規範下,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或傳輸您的個人資料。本告知聲明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之規定,於蒐集您的個人資料時進行法定告知義務。
※本表原則上於活動前二週提出申請,並請檢附活動、會議或廣告內容等資料,逕送行政大樓五樓公共事務暨校友服務室辦理。
※洽詢電話:(07)781-1151轉2500;傳真:(07)782-8809或傳送至pr@fy.edu.tw
※上述服務項目需為本校校友方可提出申請。